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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级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24]27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级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收集2025级公费师范生协议书(一式4份)、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一式5份)。
2. 审查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填写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中包括:
(1)协议书必须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
(2)公费师范生协议书、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首页、第二页的乙方信息和末页的乙方签字、签订日期须如实、准确填写;
(3)学生如未满18周岁(2007年9月1日之后出生),必须有乙方监护人(父母)亲笔签字,并填写签订日期。
3. 填写无误和审查合格的协议书,除本通知要求4提到的省份外,其他省份协议书学院留存1份装入学生档案;学生本人留存1份;公费师范生另2份、优师计划师范生另3份分别按省份、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后,连同《2025级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报到情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于9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5室)。
4. 广西、黑龙江、四川、浙江、新疆5个省份公费师范生协议书须收齐4份全部上报;
广西、黑龙江、湖北、四川、内蒙古、新疆6个省份优师计划专项师范生协议书须收齐5份全部上报。
联 系 人:郝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85098500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 附件【2025级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专项师范生报到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