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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级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1级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收集2021级公费师范生协议书(一式四份)、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一式五份)。

2.审查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填写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中包括:

(1)协议书必须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

(2)公费师范生协议书第二页、优师计划师范生协议书首页的乙方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18位)和末页的乙方签字、签订日期须如实、准确填写;

(3)学生如未满18周岁(2003年9月1日之后出生),必须有乙方监护人(父母)亲笔签字,并填写签订日期。

3.填写无误和审查合格的协议书,学院留存一份装入学生档案;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公费师范生另两份、优师计划师范生另三份分别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后,连同《2021级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一份(见附件),于9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5室)。

4.吉林省协议书须收齐公费师范生四份、优师计划师范生五份并全部上报。

联 系 人:孟祥锋  李建楠

联系电话:85098500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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