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保送生 > 正文

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8-03-05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保送生,选拔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

一、报名条件

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被遴选为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向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日语和俄语语种)。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保送生,招生计划20名。招生专业为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只能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俄语专业。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无公费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2018年3月5-14日,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现场确认

2018年3月16日下午14:00-16:00,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高考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整理成册)、网上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到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进行现场确认(信息核对等,不可由他人代办)。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选拔录取

1.合格名单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专业类别(普通类、外语类)分科类分别排队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同专业类别同科类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合格考生。

2.公示审核

2018年3月20日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b.nenu.edu.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审核,最终结果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为准。

3.高考录取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我校将按有关规定上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录取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最终结果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为准。

六、其他

1.保送生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保送生招生中要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保送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对于在保送生招生中有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5.网址:http://zsb.nenu.edu.cn。邮箱:zsbbz@nenu.edu.cn。

6.咨询电话:0431-85687511。

7.保送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

传真:0431-85687511

邮箱:zsb@nenu.edu.cn

东师招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