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4级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新生入学专业复测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复测对象
我校2024级音乐学、舞蹈编导、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冰雪运动、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生。
二、复测内容
复测工作由有关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测内容、形式和难易程度由有关学院制定,其中音乐学、舞蹈编导、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冰雪运动专业的复测工作参照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标准执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复测工作参照《2024年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执行。
三、复测要求
1.有关学院须高度重视复测工作,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复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复测工作方案(含领导机构、复测工作程序及要求、评分标准或细则、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严格开展和完成复测工作,复测过程应全程录像。请各有关学院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复测工作方案和复测结论报告(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关考试试卷、视频录像报送至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5室)。
2.对于复测不合格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经查实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5098500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