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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级公费师范生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6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19级公费师范生协议书报送工作。请有关学院(部)收集、审查、整理和报送本学院2019级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收集2019级公费师范生协议书(一式四份)。

2.审查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填写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中包括:

(1)协议书必须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

(2)协议书第二页的乙方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18位)和末页的乙方签字、签订日期须如实、准确填写;

(3)学生如未满18周岁(2001年9月1日之后出生),必须有乙方监护人(父母)亲笔签字,并填写签订日期。

3.对于填写无误和审查合格的协议书,由学院留存一份装入学生档案;由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另两份分别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后,连同《2019级公费师范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一份(见附件),于10月2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5室)。

4.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个省份的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因无教育厅公章须收齐四份并全部上报。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85098500

 

 

 

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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