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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声明

发布日期:2019-07-03浏览次数: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严肃学校招生工作秩序,防范招生诈骗,学校特此声明如下:

一、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从未委托过其他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也没有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收费行为;

二、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和入选名单、录取名单和分数等招生政策信息,以及学校组织赴各省份、中学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的行程安排等均以我校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为准;

三、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并通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进行,不存在任何计划外招生或其他形式的特殊招生;

四、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招生要求,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五、对冒用“东北师范大学”或“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的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东北师范大学官方网址:http://www.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官方网址:http://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431-85098500。

特此声明。

东北师范大学

2019年7月3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

传真:0431-85687511

邮箱:zsb@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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