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公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毕业时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有工资福利待遇。
详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如有变化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