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报考指南 > 招生简章 > 体育类 > 正文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12-21浏览次数: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身体健康。

2考生必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中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越野滑雪、花样滑冰、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田径、排球(非自由人)、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项目要求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专项必须与报考我校的招生专项一致。考生运动等级证书审批日期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二、招生计划及省份范围

招生专业

招生专项

小项

运动技术等级

性别

招生人数

学费/年

学制

招生省份

运动训练

速度滑冰


一级(含)以上

0-4

9000元

4年

全国招生


一级(含)以上

0-2

短道速滑


一级(含)以上

0-2


一级(含)以上

0-2

越野滑雪


一级(含)以上

0-2

花样滑冰


一级(含)以上

0-1

单板滑雪

(平行大回转)


一级(含)以上

不限

0-2

田径

(径赛)

400米、100米栏、800米、3000米、5000米

一级(含)以上

不限

0-6

田径

(田赛)

标枪、铅球、跳高、跳远

一级(含)以上

不限

0-6

排球

(非自由人)


一级(含)以上

0-6

篮球


二级(含)以上

0-12

二级(含)以上

0-6

足球

(非守门员)


一级(含)以上

0-6

足球

(守门员)


一级(含)以上

0-1

乒乓球


一级(含)以上

0-4

网球


一级(含)以上

不限

0-4

羽毛球


一级(含)以上

不限

0-4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武术套路


二级(含)以上

不限

0-15


三、注册报名

1注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夏季项目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2报名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冬季项目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夏季项目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布为准。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600分。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考试具体安排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二级运动员180分,一级运动员150分,运动健将级以上(含)130分。

2我校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0分,其中,排球(非自由人)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篮球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足球(非守门员、守门员)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85分。

3在达到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专项(不分小项)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在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

注: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六、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2.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并且达到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招生办公室)、0431-85099598(体育学院)

网址:http://zsb.nenu.edu.cn

邮箱: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

传真:0431-85687511

邮箱:zsb@nenu.edu.cn

东师招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