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

关于2017年自主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01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各省通过初审及确认参加考试人数,结合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总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等因素,现确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如下。

1.师范类专业

(1)汉语言文学、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物理学在每省招生计划数各不超过2人。

(2)生物科学在每省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人。

(3)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教育学类和历史学在每省招生计划数不限。

2.普通类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法学、工商管理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社会工作、生物技术、新闻传播学类、哲学和政治学类在每省招生计划数不限。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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