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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01-06浏览次数: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9﹞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将开展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②参加《2020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附件)所列及我校招生项目的竞赛,取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成绩,并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二、招生计划及省份范围

招生专业

招生项目

性别

人数

学费/年

学制

招生省份

运动训练

速度滑冰

0-3

9000元

4年

全国招生

自由式滑雪

0-1

三、报名

1.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在2020年2月1日-15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2)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3)身份证(正面照片);

(4)电子照片(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四、选拔录取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我校于2020年2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运动员保送报名材料审核。

2.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对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完成保送资格审核并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复核、公示,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依据文件办理录取手续。

五、其他

1.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并且达到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3.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

网址:http://zsb.nenu.edu.cn

邮箱:zsb@nenu.edu.cn

附件:2020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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