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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11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现对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

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098500。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431-85098259。


附件:

1.音乐学专业合格名单

2.舞蹈编导专业合格名单

3.设计学类专业合格名单

4.美术学(非公费师范)专业合格名单

5.美术学(非师范)专业合格名单

6.雕塑专业合格名单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名单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名单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

传真:0431-8568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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