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本部校区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地处风景如画的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1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并且合格;对于不划定合格分数线的省份,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标准按照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4年 |
12000元 |
注:具体招生省份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四、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2.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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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招生办公室)、0431-84536486(传媒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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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